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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影响评价

2018-08-30 16:01:56

 

服务内容:

  分析评价项目对所处泉域水环境的影响,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

服务目的:

  为建设项目立项提供技术支撑。

法律依据:

  《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泉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须持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主管该泉域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对泉域水环境影响的评价报告,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方可立项”。

典型案例:

  太原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工程项目对晋祠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太原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项目对兰村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太原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项目对晋祠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山西冀能青龙煤业有限公司兼并重组整合矿井及配套选煤厂对兰村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山西阳泉盂县坤宁煤业有限公司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对娘子关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寿阳煤层气热电联产项目对娘子关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保德(燃气)煤层气热电项目对天桥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中电投山西宁武电厂一期(2×660MW)机组工程厂址及贮灰场对神头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离石燃气热电2×350MW级项目对柳林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鄂尔多斯-安平-沧州输气管道工程项目对天桥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山西省心脑血管疾病康复医院医疗大楼建设项目对晋祠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山西三强炭黑厂扩建新工艺湿法造粒炭黑项目对晋祠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筑润·森林湖公馆项目对晋祠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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